中国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已于7月1日起生效,在境内外引起巨大的反响,让很多人忧心忡忡,新反间谍法对间谍行为的定义急剧扩大,含义模糊不清,中共任意执法的风险进一步扩大。对此,包括美日加等国已经针对该额外风险提出对策,美国更是将中国旅游警示更新为第3级“重新考虑是否前往”(Reconsider travel)严重程度仅次于第4级的“切勿前往”(Do Not Travel),原因是存在任意执法、禁止出境、以及错误拘留的风险。新反间谍法到底新在哪里?带来那些额外的风险?以下做简要分析。
一、新反间谍法的扩大化与政治化
间谍一般是指敌对国家或者势力从事秘密刺探情报的活动,也包括进行秘密破环的间谍行为,其特点就是秘密活动。 新间谍法首先是扩大的了间谍活动的定义:
第一,将“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明确为间谍行为。“投靠”是指投奔、依附、依靠,这个定义也是模糊不清。一般情况下,与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接触并建立联系关系即可视为投靠。
第二,将网络攻击新增为间谍手段。新《反间谍法》将“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明确规定为间谍行为。
第三,将“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与“国家秘密”和“情报”并列,首次纳入间谍行为。这是个非常值得关注的变化,完全超出了传统的间谍行为定义,是个大箩筐,只要是关乎危害国家利益的,都可以是间谍行为。
第四,新增针对第三国的间谍行为的规定。结合目前国家之间交流日益密切的国际背景,本次修订也针对性地将针对第三国但同时危害到中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纳入规制范围。
新反间谍法本质就是拿来作为维护一党专政,就是中共政权的政治工具。它这个范围非常广的,就是突破了原来或者现在国际上对间谍犯罪的一些硬的框框。 另外,其规定反间谍工作的实施将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走群众路线抓间谍,让人不得不回忆起数十年前毛泽东统治下的全民抓特务运动,更让人不寒而栗。 并且,同多数中国法律一样,该法律并未明确界定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敌人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具体涵义,也没有明确所谓间谍行为的具体标准。
二、政府权力的扩大与法律的保护的的受限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增加了国家安全机关在法定情形下查看随带物品、查阅调取数据、传唤、查询财产信息等职权。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甚至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因此,反间谍执法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的能力相对较强。
此外,新反间谍法规定可以对个人实施出境或入境禁令,所谓“边控”。事实上,习近平上台后,越来越多的人任意被边控,远远超过法律规定之外,据估计,目前被边控的中国人数以万记,还不包括更多的被收缴护照或者不予办理护照的人士。也有很多外国人困在中国,不允许出境,直到中共政府得到他们想要的。 前些年被人熟知的周永康儿媳黄婉(美籍)被禁止返回美国,更可气的是,连其委托的北京律师陈建刚也被迫害,不得不携妻儿出逃。前“上海季风书园”老板于淼,接受美联社采访,抗议中共侵犯人权,要求当局让他的妻子谢芳返回美国,与家人团聚。去年谢芳回国探亲后,遭当局限制出境,并且受到中共警察威胁。
三、巨大的额外风险
中国新反间谍法的模糊属性虽属于中国法律的普遍特点,这种模糊性给中共当局带来更大的执法便利性,也就更容易滥用权力,肆意扩大间谍及间谍行为的范围。 比如,持不同政见者或者一些批评政府的人可能会被冠以间谍,毕竟按照新反间谍法,所谓损害国家利益都可认定为间谍行为,这将成为异议人士及民运认识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国内的异见人士或者批评中国及政府的人,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维权人士,甚至于经营商业的人士,中共都可以用这个罪名来对付。
境外人员,尤其是民运人士,经常会批评政府,参加抗议中共的游行示威等活动,成为反间谍的完美目标。
或者外国企业甚至个人,以及媒体人员,批评过中国政府、中国共产党,也可能被记录在案,一旦你落入中国政府手里,他们完全可以拿新反间谍法来对付你,间谍行为定义广泛且模糊,总有一款适合你。
其实,中国刑法上之前有个非常有名的罪名“流氓罪”,是个典型的口袋罪,定义不清,外延模糊,只要是政府不喜欢的行为和人,都可以往这个罪名里套。上世纪末期,在法律界的一再呼吁下,流氓罪取消了,但中共又发明了个寻衅滋事罪,换汤不换药,在实践过程中,这些罪名往往成了中共当局打压异己、迫害异见人士的工具,因此饱受诟病。知名的“口袋罪”的案例有“赵连海案”、“张展案”和“耿潇男案”等等。
中国的间谍罪很有可能成为新的口袋罪,这不仅对境内外中国人极其有害,也对外国在中国的企业及工作人员带来极大的威胁。事实上,这种担心已经成为现实。据公开报道,已经至少有数十名外国公民,因与间谍有关的指控在中国被拘留。从台湾返回大陆探亲的中国籍出版商李延贺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正在接受调查。中国官媒《光明日报》前评论部副主任、前哈佛大学研究员董郁玉也在与一名日本外交官共进午餐时被捕。此外,澳籍公民成蕾和杨恒均遭中国当局拘捕后,仍在北京关押。人们越来越担心外国学者和企业人士在前往中国时可能面临未知的风险。
四、恶法恶政
新反间谍法是典型的恶法,法律界有所谓“恶法非法”的说法,这部法律不仅会进一步打压国内异议声音,也将进一步撕裂中国与外界的沟通与联络,风声鹤唳之下,谁还敢轻易前往中国这个危墙之下?
民主社会应该拿出更多的勇气,政府仅仅出一个旅游警示是不够的,需要拿出更多的措施,给中国施加更多的压力,让中共政府深切的体会到推出这个恶法是得不偿失的。企业更应该惊醒,与中国做生意,火中取栗即便可以一时之快,却会把自己及其员工暴露在巨大的不可测风险中,长远而言必将受到巨大损失。
国内民众的抗争非常重要,求人不如求己。中共在香港推出国安法时遭受了各界强力抵抗,其虽暴力镇压成功,但其付出的代价得不偿失。中国境内抗争风险巨大,但不抗争的风险更大,中共正是这样一步步的收紧锁链,加速朝鲜化,等你无法忍受时会发现早已无法动弹。
境外民主人士的抗议尤其重要,能为那些不能发声的人发声,能给那些绝望的人以希望,能让世界看到,中共即使再强大再凶残,也无法扑灭自由之火。
(梁少华,中国民主党人,前律师)